中國時報【劉屏、黃菁菁/華盛頓─東京連線報導】
美國聯邦參議院廿二日投票否決「強制要求行政部門出售F-16C/D戰機給台灣」一案。反對者說,這項提案衝擊總統的行政裁量權,而且並非處理台海情勢的良方。
德州共和黨參議員康寧與民主黨籍同僚孟南德茲上周共同提出具有強制力的法案,要求行政部門出售至少六十六架F-16C/D給台灣。廿二日院會投票表決,四十八比四十八,提案遭到否決。根據參議院規定,法案必須獲得至少六十票贊成才能通過。
康寧推動F-16售案不遺餘力,一方面是支持台灣強化國防力量,一方面是造福鄉梓,因為F-16生產線就在德州。美國政府在廿一日宣布協助台灣提升F-16A/B升級,但未提出售F-16C/D,康寧對此至為不悅,批美國總統歐巴馬是「向共產中國投降」。
反對此案的人士認為,雖然《台灣關係法》規定「美國總統及國會」共同決定軍售,但軍售是總統的行政權,即使國會兩院都通過,總統仍可否決,除非國會再以三分之二多數重行表決通過。
參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曾參選總統的民主黨凱瑞說,台海軍力失衡確實值得美國關注,但是台海議題十分複雜,「強制要求出售某一特定武器,並非良策」。凱瑞提醒同僚,小布希政府八年賣了一百五十億美元的武器給台灣,可是歐巴馬不到三年已經同意出售一百廿多億美元的武器給台灣。
有關台灣軍售案中沒有新型F-16C/D戰機之事,日本《讀賣新聞》指出,這是美國默認中國在台海軍力平衡上的優勢,美國有意迴避與美國國債最大持有國的中國對決。針對中國強烈反彈,《日本經濟新聞》指出,這是為牽制美國「在台灣問題上不會再讓步」的表態,也是對中國國內輿論的顧慮。
《朝日新聞》則指出,這次軍售案,美國為避免和中國決定性對立,選擇美中台三方分擔痛楚。美國政府的結論是:「既要表明台灣的防衛意思,又不能過度刺激中國」。
本文出自: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924/4/2zae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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